试运行中的监测与调整


发布于 2025-01-07 / 2 阅读 / 0 评论 /
一、锅炉点火与升温 1.注水与检查 • 打开进水阀,关闭蒸汽出口阀,启动给水泵向锅炉内注水(应为软化水),水位至水位计的正常水位处,检查水位是否稳定。 • 如水位下降,应检查锅炉排污阀是否关闭不严。 2.点火与升温 • 初始升温升压需缓慢,一般从初始升压至工作压力的时间约34小时为宜。 •&nbs

一、锅炉点火与升温

1.注水与检查

• 打开进水阀,关闭蒸汽出口阀,启动给水泵向锅炉内注水(应为软化水),水位至水位计的正常水位处,检查水位是否稳定。 • 如水位下降,应检查锅炉排污阀是否关闭不严。

2.点火与升温

• 初始升温升压需缓慢,一般从初始升压至工作压力的时间约34小时为宜。 • 在升温过程中,应进行一次水位计的冲洗,同时观测锅炉两侧压力表指示是否一致,检查入孔等处有无泄漏蒸汽。

二、安全阀调整

• 当锅炉蒸汽压力稳定后,如安全阀未预先进行调整开启动作压力时,可进行带压调整,但应注意严格控制炉内蒸汽压力。 • 先调整开启压力高的一只,降压后再调整开启压力低的另一只;如多台锅炉应逐台进行单独调整。

三、排污与水位控制

• 在试运行过程中,应进行排水以检查排污阀启闭是否正常,并同时给锅炉上水,保证正常水位线。

四、暖管与送汽

• 上述均正常后逐渐打开锅炉主阀进行暖管,一般可送至分汽缸内,再打开紧急放空阀向室外排放。 • 此时应及时进行补水,观察水位变化,并保证锅炉炉内蒸汽压力,补水应按少补勤补的原则,避免一次补水量过大影响蒸汽压力。

五、连续运行测试

• 锅炉应连续运行72小时,试运期间如检查设备运转、给水系统均无异常时也可正式向外管网和用汽点送汽。

六、热工监测与控制

1.监测参数

• 锅炉机组应装设监测经济运行参数的仪表,如油量或燃气量积算、排烟温度等。 • 燃油、燃气锅炉应装设监测燃烧器前的油温、油压、气体压力、烟气温度等参数的指示仪表。 • 锅炉房各辅助部分应装设监测油压、油温等参数的仪表。 • 锅炉房应装设供经济核算所需的计量仪表,如油或燃气的总耗量。 • 锅炉房必须装设表明风机故障停运、熄火、油位油温异常、燃气压力异常等情况的报警信号。

2.控制措施

• 燃油、燃气锅炉,当热负荷变化幅度在调节装置的可调范围内,且经济上合理时,宜装设燃烧过程自动调节装置。 • 燃油、燃气锅炉,应设置点火程序控制和熄火保护装置。 • 燃油、燃气锅炉,应设置电气连锁装置,如引风机故障时自动切断鼓风机和燃料供应,鼓风机故障时自动切断燃料供应,燃油、燃气压力低于规定值时自动切断燃油或燃气供应。

七、试运行中的注意事项

1.可燃气体报警: • 任何时候,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报警时,不得启动锅炉或制造火花;如锅炉正在运行应立即停炉,及时检查并修补漏点。 2.熄火处理: • 如发生点不着火或运行中突然熄火情况,不应强行多次点火,应立即检查原因,排除故障。 3.设备异常检查: • 观察风机、水泵、油泵等的运转是否平稳,声音是否正常,如有异常,应及时停炉检查原因。 4.燃料压力监测: • 观察油压力表或燃气压力表的指针是否平稳或偏离经验值,如有压力不正常的情况,应及时停炉检查原因,特别要注意是否有燃料泄漏发生。 5.水质管理:

• 定期、有规律地分析水质,做好水质管理工作。同时要定期、定量、科学地进行排污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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